张家口市蔚县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开展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以及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一般单位调整界定申报工作的通告 全县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河北省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以及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一般单位调整界定申报工作,特通告如下: 一、申报期限 即日起至2023年3月5日 二、申报要求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 1.2022年度未列为消防安全(火灾高危)单位的符合界定标准的社会单位,应依法主动申报; 2.2022年已申报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火灾高危)单位且至今单位未发生变化的,原则上可以直接确定为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点(火灾高危)单位。 3.2022年已申报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火灾高危)单位,存在以下三种情况的,本次应当重新进行申报: (1)单位(场所)经营信息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表信息变动的; (2)单位(场所)建筑情况发生变化,导致不再符合上一年度认定级别(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扩大经营规模,达到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需要进行调整的; (3)辖区已关门结业的单位,应当向辖区消防救援机构报告,由消防救援机构进行核实,确定单位不再继续经营后,进行单位库调出处理。 (二)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的一般单位。社会单位对照《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的一般单位界定标准》开展自查。凡符合一般单位标准的,应及时填写《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的一般单位申报表》,提供完整基本信息,应纳尽纳列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名录库。 三、申报途径 为方便企业单位办理,现开通线上申报方式。请按照单位实际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或《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的一般单位申报表》(可扫码下载打印),申报表填写完成后签字盖章,以扫描或照片方式发电子邮箱(地址:yxxfd119@126.com),待消防救援机构审核后完成备案登记。 消防救援机构受理核准后,将向符合标准的申报单位送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告知书》,协助企业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及时录入“户籍化”管理系统。 四、界定标准 见附件:《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河北省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的一般单位界定标准》。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为消防安全风险较大的单位,应依法予以重点管理。新开办的企业符合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的一般单位界定标准的,应及时列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社会单位及时申报自身情况,有助于消防救援机构充分掌握企业客观条件,并依照《河北省消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强制清单(试行)》等规定实施更加包容审慎的监管措施。 请我县社会单位切实提升尊崇消防法律法规的意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严格参照界定标准,在规定期限内积极申报。 不明之处可与蔚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联系电话:0313-5689599。 特此通告。 蔚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2月6日 点击附件查看:张家口市蔚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开展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以及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一般单位调整界定申报工作的通告.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