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客运 确保“国庆”和“二十大”期间客运安全的 通 告 广大出行乘客、客运经营业户: 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即将来临,为确保广大民众的出行安全,进一步强化运输市场管理,严厉打击道路旅客运输违法经营行为,交通运输局从即日起到10底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巡游出租车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结合客运市场现状,蔚县交通运输局将出动稽查人员69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提示、打击非法客运专项整治行动。 二、广大出行乘客要准确关注天气预报,恶劣天气尽量不要出行;珍爱生命,拒乘 “黑车”,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充分认识非法营运的危害,不要因为方便、省钱,置个人安全而不顾;“黑车”无营运手续,安全防护性能低,驾驶员无资格培训,保险得不到有效赔付;司机经常午夜一、两点钟上路,长期处于疲劳驾驶状态,驾驶安全无保障,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三、从事旅客运输的从业人员要加强安全意识,遵章守纪,安全行车,自觉学习交通法规,掌握行车途径路线、气候、地理状况,确保安全;要配合客运站落实安全例检,服从统一调度,文明服务;特别是从事旅游包车、学生回家返校包车的客车,一定要证照合法,运营线路合法,一定要提高警惕,加强安全自我防护,注意停靠、上下车等安全预防细节,保证学生回家返校、旅游出行安全。 四、从事农村客运、城市公交的从业人员因运营线路处于偏远山区和人员密集区,特别要注意行车安全,做到不超员、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为保障农村客运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农村客运将取消个体经营,逐步转为公司化运营。 五、即日起,凡参与非法客运经营的,要认识到安全责任的重大,必须立即停止非法经营行为,不能为了一己私利不顾安全,造成他人家庭的痛苦;凡在媒体、微信平台发布非法揽客信息的,将查询信息发布者,追究其法律责任;凡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的私家车、顺风车、网约车等,一律依法予以查处,对车辆实施暂扣一个月,处30000元罚款。 六、对阻碍公安交警、城市客运、道路运输管理等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以及通过新闻媒体、微信网络恶意发布辱骂恐吓、污蔑诋毁执法人员和执法单位的行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按扰乱客运市场黑恶势力处理。 请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乘坐合法营运车辆,积极主动向交通运输部门、公安机关举报非法营运行为,共同维护我县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的良好秩序,确保道路旅客运输安全。 举报电话:0313-7012236 0313-7012556 蔚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