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家庭哨点”核酸筛查工作的通告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充分发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前哨”作用,提高监测预警灵敏性,实现“四早”目标,依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省市会议精神及《张家口市开展“家庭哨点”核酸检测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经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本周起,全县开展每周一次的以家庭为单位的常态化核酸筛查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启动时间:本周为周四(7月28日)早6时集中采集,之后以乡镇具体通知为准。 采集地点:各乡镇指定采样点。 二、注意事项 1、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实施,为居民免费提供核酸检测服务。核酸检测期间不静默、不聚集、不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2、以共同居住一起生活的家庭户为单位,每户每周有一人参加核酸检测。家庭成员中有25类重点人群每周例行核酸检测的不再参加。 3、请全县居民关注本乡镇、社区(小区)、村具体通知,携带好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或核酸采样码(电子健康码),做好个人防护,在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每户一人采集即可。 4、采样期间,所有人员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严格保持“一米线”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得随意在采样现场走动。采样完成后,不干扰工作人员,不扰乱现场秩序。请您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按照规定路线尽快离开采样点。 5、正在接受居家隔离管理人员请勿外出,可由村、社区(小区)安排工作人员上门采样;患有重病、行动不便的群众,要及时向所在村、社区(小区)报备,等待工作人员上门采样;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人员不能参加核酸检测;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要提前报告所在村、社区(小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对拒不配合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及其它影响疫情防控行为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望广大群众理解、支持、配合,让我们携起手来,共筑全县疫情防控坚实防线,共同守护美好家园!我们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对核酸筛查适时调整,调整情况另行通告。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蔚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