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管局、县环保局、县公证处、县消防大队、县供电分公司、县供水公司和蔚州镇执法队相关执法人员依法对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区范围内非法地面附属物进行拆除。
本次行动共出动各类执法人员50余人,钩机1台,装载机1台,吊车1台,渣土车2台。对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区范围内两处畜禽养殖场及地面附属物进行拆除,并对遗弃在湿地公园多年的两辆车进行拖走处理。
此次行动,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行为,维护了公共环境秩序,清除了违建和老旧危房带来的安全隐患,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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