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8日凌晨两点左右,郭某录驾驶黑色现代轿车非法载客从北京返回蔚县,进入蔚县界内后,为逃避防疫人员的检查,绕路避开防疫检查站。其在到达蔚县家中后一直未进行社区报备,且在与其同乘人员中,郝某国为次密接人员,4月20日,郭某录、 郝某国等人被蔚县疾控中心送往速八酒店集中隔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警方对郭某录行政拘留十日。 警方正告 对于疫情期间,心存侥幸逃避防疫检查、不落实防疫管理措施等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行为,蔚县公安将始终严惩不贷,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