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 关于蔚县胜利路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一期)对手续不完善被征收房屋认定的 公 告 蔚县胜利路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区域内涉及6户被征收人提供被征收房屋手续不完善,经过多次入户走访及部门核查,根据《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蔚县胜利路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的通知(蔚政字〔2021〕81号)》相关规定,拟认定如下实际控制人为被征收人,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如对以上调查结果有异议,请持有效房屋权属和身份等有效证明,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蔚州镇棚改实施工作组反映。逾期无异议的,将认定以上实际控制人为房屋被征收人,对其进行征收补偿。 特此公告 蔚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 2021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