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力度,坚决反对和制止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源头数据客观真实,现就全县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0年12月31日在库工业、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检查内容 企业是否建立统计台账及相应的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三、检查方式 (一)采取“双随机”方式开展检查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以2020年12月31日在库工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 2、随机抽取统计执法检查人员。从统计执法库中随机抽取相对应专业的具有统计执法检查资格的人员开展检查工作。 四、加大抽查宣传、业务培训力度,规范执法检查流程 1、积极开展统计联合检查。合法合理确定检查事项,依法依规开展各项检查。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2、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 3、合理选择检查方式。抽查可以采用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等方式,注重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 4、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依法对被抽查市场主体实施检查,要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做到全程记录,并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实现责任可追溯。 5、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6、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抽查及处理结果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