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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创城·蔚县创建】重要通告!!!

2020-06-09 来源: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了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及文明城市,现将关于我县工程车辆在县城区域内行驶的要求通告如下:

  一、未经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核批准,3.5吨(含3.5吨)以上中、大型货车(不包括特种车)和3.5吨以下小型柴油车、柴油三轮车全年全天禁止在县城区域内通行;确需驶入县城城区内的车辆,应向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证,经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批后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行。

  二、对于已办理通行证的车辆要严格遵守限时、限路线、限排放、限载重量等管控措施;

  三、运输渣土、砂石、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否则依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处罚,对拒不接受处罚、暴力抗法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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